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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與「前十大槍擊要犯」搭檔選正副總統!他砸4600元買連署書二審重判3年

    2025-02-25 11:41 / 作者 侯柏青
    共和黨主席周克琦。資料照。呂志明攝
    「共和黨」主席周克琦與前十大槍擊要犯、綽號「台灣皇帝」的藍信祺,共同搭檔競選2024年正副總統,台北地檢署卻查出,周克琦在連署期間涉嫌以每份200元、共花4600元購買21份連署書,並對其他2人期約行賄。一審依違反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》判處3年有期徒刑、褫奪公權5年及併科罰金200萬元,二審今天駁回上訴,維持原審刑度。可上訴。

    台北地檢署查出,藍信祺、周克琦共同參選第16屆總統副總統,經中選會公告為被連署人。周克琦為了拉抬聲勢,以現金200元為餌,囑託潘女、傅女邀集連署人在2023年10月21、22日下午到新光三越台北站前店廣場參與連署,周克琦自行或委託他人交付潘女、傅女等21名連署人各200元。而他也另外開出200元價碼,試圖賄賂2個民眾幫忙連署。

    檢方將周克琦起訴,另不起訴藍信祺。周克琦在法院審理時否認賄選,強調這些錢是請民眾參加遊行的工資、車馬費。

    共和黨主席周克琦。資料照。呂志明攝

    一審認定,周克琦曾明確向333政黨聯盟成員聲稱:「沒有連署就沒有錢拿」,潘女依照他的指示邀集連署人時,也曾向連署人透露,「連署可拿200元『意思意思』」,「沒有連署則沒有『好康』」。傅女邀請連署人的時候,透過Line傳送宣傳圖片,還告知對方:「帶身分證影本」、「有200」。而其他連署人輾轉邀約別人時,也曾說連署有「好康」可領。

    一審認定,這足以證明「200元」是幫忙藍信祺、周克琦連署的賄款,而且周克琦聲稱這些錢是工資或車馬費,但潘女、傅女在邀請民眾過程中,都未向對方表示要做什麼勞務或宣傳,也沒有約定抵達時間,況且遊行也只是在100公尺範圍內走來走去,由於他的供詞不符常情,一審不採信,判他3年有期徒刑。

    周克琦上訴二審後提出3項主張,要求合議庭停止審判、聲請憲法法庭審查、發回原審法院審理。

    高院合議庭根據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》第87條第1項第2款規定,認為沒有違憲情事,沒必要停止審判或聲請憲法法庭審查。合議庭也認為,本案沒有《刑事訴訟法》第369條第1項但書所指的「原審判決諭知管轄錯誤、免訴、不受理」的情形,無從發回原審法院審理。

    合議庭另認定,依據卷內事證可以證明,周克琦確實有上述犯罪行為,涉犯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》的交付賄賂罪,合議庭認為,原審判決認事、用法、量刑都沒有違誤或不當,周克琦否認犯罪的供詞不可採信,今天駁回上訴。全案仍可上訴。


    曾經是台灣十大槍擊要犯,自稱是宇宙原體黑龍上帝、世界臺灣皇帝的藍信祺,經查未涉此案。資料照。呂志明攝

    穿著龍袍的藍信祺,與搭檔周克琦連署選總統。翻攝藍信祺臉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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