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南男2016年曾拿登山刀襲警被判4月,昨日又失控斧頭砍警,示意圖。取自unsplash
台南市東區6日晚間8時許發生42歲駕駛襲警事件,起因是黃姓女警與同仁取締違停,遭車主持斧頭攻擊背、肩、手臂,幸而無傷及要害,被依殺人未遂和妨礙公務現行犯,檢方今(7日)稍早向法院申請羈押。最新消息傳出,該駕駛2016年也曾因車輛被拖吊,曾拿登山刀攻擊員警,被判有期徒刑4月。
昨日晚間8時許,有民眾檢舉東區崇德路與崇德12街交叉口有車輛違停紅線,且未熄火,黃姓女警與同事前往開單,欲離開時正巧遇到違規車主,女警將罰單親手遞交給他,沒想到轉身沒多久,原本平靜的車主突然從車上取出斧頭攻擊女警,砍傷肩背與手臂,送醫後縫數針,幸好無生命危險。
該車主當場被逮捕,依據殺人未遂與妨礙公務現行犯送辦,今日中午被台南地檢署向法院聲請羈押。
然而,襲警的男子被起底,原來他在9年前也曾襲警,根據判決書,他於2016年不滿台南市第一分局員警拖吊他的車,在員警執法期間,他竟拿登山刀追趕拖吊車,還襲擊警察,以致一名員警的右眼眶挫傷瘀血,下嘴唇挫傷,左邊頸部挫傷與抓傷,當時被法院判定漠視公權力,依妨礙公務罪判有期徒刑4月。
《太報》關心您,勇敢拒絕任何形式暴力,求助專業人員保護自己與他人的安全。
‧全國家暴專線:113
‧報警:110
‧線上通報:關懷e起來